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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鎢高新重組標的多位高管曾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稱屬個人投資行為

曾劍 · 2024-09-14 19:06 來源:證券時報·e公司

9月13日晚,中鎢高新(000657)發(fā)布了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股票情況自查報告,報告顯示,在核查期間,公司重組標的財務總監(jiān)、總工程師等多位高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為。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相關人等均稱這純屬個人投資行為,不存在內幕交易。

上述買賣股票情況核查期間為中鎢高新重組交易首次公告日前6個月至《重組交易報告書(草案)》披露之日止,即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17日。內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監(jiān)高人員及相關知情人員;交易對方及其董監(jiān)高人員及相關知情人;標的公司及其董監(jiān)高人員及相關知情人;為交易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及經(jīng)辦人員;前述自然人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年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

經(jīng)自查,標的公司方面涉及7人在核查期間有交易中鎢高新股票的行為。

具體來看,標的公司財務總監(jiān)胡平生的配偶李清累計(下同)買入1.05萬股,累計(下同)賣出6500股,核查期末(下同)持股4000股。胡平生的子女胡馨允買入500股,賣出200股,期末持股300股。標的公司總工程師劉宏發(fā)買入1.5萬股,未賣出,期末持股1.5萬股。標的公司副總經(jīng)理羅慧毅期間賣出2.35萬股,期末不再持股。標的公司董事劉偉買入1.02萬股,賣出6萬股,期末持股2.41萬股。

此外,標的公司監(jiān)事會主席劉洋買入1萬股,未賣出,期末持股9.12萬股。標的公司職工監(jiān)事韓文龍賣出7930股,期末持股為0。

針對上述股票買賣行為,相關人等均出具了關于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的承諾函。

其中,胡平生稱其未向李清、胡馨允透漏上市公司此次重組的信息;李清、胡馨允在核查期間買賣股票的行為,是基于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資價值的自行判斷而進行的操作,純屬個人投資行為,與此次重組不存在關聯(lián)關系。其他人等也作出了類似表態(tài),強調買賣中鎢高新股票純屬個人投資行為,和此次重組無關。

中鎢高新方面,公司原總經(jīng)理謝康德、現(xiàn)任副總經(jīng)理齊申在核查期間分別累計賣出1萬股,4.33萬股,期末分別持股17.2萬股、4.33萬股。謝康德解釋稱,其賣出股票行為發(fā)生在個人已離職、且上市公司已召開董事會審議披露重組預案后。齊申則稱,其賣出股票行為發(fā)生在被聘任為上市公司高管前,當時其本人未參與此次重組事項相關方案的制定及決策。

另外,中鎢高新此次重組獨立財務顧問中信證券也出具自查報告,核查期間,其自營業(yè)務股票賬戶累計買入中鎢高新股票3204.33萬股,累計賣出3177.84萬股,期末持股69.23萬股;資產(chǎn)管理業(yè)務股票賬戶累計買入6.77萬股,累計賣出7.60萬股,期末持股為0。

中信證券表示,其建立了《信息隔離墻制度》《未公開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等制度并切實執(zhí)行,公司投資銀行、自營、資產(chǎn)管理等業(yè)務之間均獨立運作,能夠實現(xiàn)內幕信息和其他未公開信息在公司相互存在利益沖突的業(yè)務間的有效隔離。

“相關股票買賣行為屬于正常業(yè)務活動,與本投行項目不存在直接關系,公司不存在公開或泄露相關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行為?!敝行抛C券稱。

對于上述買賣股票自查情況,中鎢高新此次重組的專項法律顧問金杜律師事務所稱,基于相關當事人的自查情況,在前述主體出具的自查報告、說明及承諾及相關訪談真實、準確、完整的前提下,該等主體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不構成內幕交易行為。

回顧歷史,因籌劃重大資產(chǎn)重組,中鎢高新于去年12月26日開市起停牌。彼時,公司預計重組方案為: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五礦鎢業(yè)和沃溪礦業(yè)持有的湖南柿竹園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柿竹園”)100%股權并同步募集配套資金。

今年1月10日,中鎢高新發(fā)布重組預案。6月中旬,公司發(fā)布重組報告書(草案),披露柿竹園100%股權的交易價格為51.95億元;擬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18億元。

7月5日,中鎢高新宣布重組獲得了國務院國資委批復。從進程來看,公司此次重組尚需提交其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經(jīng)深交所審核通過以及證監(jiān)會予以注冊后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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